超碰成人毛片,国产成人精品高清在线观看99,19sex高清播放,最新无码国产在线视频9299,99国产精品国产精品九九,国产v日本v欧美v一二三四区

當前位置: 首頁>政務公開>政府文件庫>濟管辦
索 引 號: 005691947/2023-00433 有 效 性: 有效
發文機關: 濟源示范區管委會辦公室 發文字號: 濟管辦〔2023〕28號
標  題: ?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濟源示范區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2-08 發布時間: 2023-12-13
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濟源示范區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開發區管理辦公室,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管委會各相關部門:

《濟源示范區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已經示范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12月8日????

? ? ? ??

濟源示范區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結合示范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示范區行政區域內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居民住宅區,是指提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包括城鎮居民住宅區、農村居民集中居住區域等。

第三條? 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示范區管委會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居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第四條? 示范區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工作,將其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綜合管理范圍,督促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定期組織開展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檢查。

第五條? 居民應當學習必要的消防知識,掌握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和防火、滅火常識及逃生技能,增強自防自救能力。鼓勵居民家庭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配置必要的滅火和疏散逃生器材,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合格電器產品,熟悉產品說明,按規定使用電器產品。

第六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使學生增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和消防技能。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有權對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舉報。

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公益性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對居民住宅區火災隱患及整治情況進行輿論監督。

第二章? 消防責任

第八條? 消防救援支隊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督促、指導、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演練工作;

(二)指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負有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三)依法開展監督檢查;

(四)實施火災撲救,依法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 教育體育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活動統籌安排;

(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以及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備案與抽查;

(二)依法對建設工程相關消防設計、施工、監理等責任主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消防技術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查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房產服務中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進行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管理;

(二)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并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對共用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

第十一條?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消防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統一管理,依據規劃預留消防設施規劃用地,并負責監督實施;

(二)落實源頭管控責任,對居民住宅區內充電棚建設位置進行規劃核準;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二條? 公安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查處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移送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二)協助開展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行動中消防車輛通行、停靠保障以及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揮、疏導工作;

公安派出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指導、督促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人等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二)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處理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三)協助消防救援機構開展火災撲救、應急救援和火災事故調查;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三條? 供水單位應當定期維護市政公共消火栓、消防水鶴等消防供水設施,確保居民住宅區消防供水符合消防要求。

供電單位應當對其管理的供電設施、電氣線路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改造老化的供電設施和電氣線路;依法對超負荷用電、違規拉線接電等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進行排查;指導用戶安全用電,配合有關部門和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供氣單位應當指導用戶安全用氣,定期對居民住宅區的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隱患排除,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第十四條?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措施,定期檢查、指導和幫助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做好居民住宅區消防宣傳、巡查、隱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組織無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做好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協助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及善后等工作。

第十五條?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工作檔案,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防火安全檢查巡查、消防演練和初起火災撲救等工作;

(二)按照規定建立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三)協助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進行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處理;

(四)對空巢老人和獨居殘疾人、癱瘓病人等行動不便人員登記造冊,幫助排查消除火災隱患;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六條? 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人應當在管理區域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責任: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結合火災特點和形勢,定期更新宣傳內容;

(三)每年對建筑共用消防設施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至少組織業主、物業使用人開展一次消防演練,組織初起火災撲救;

(五)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等消防設施暢通完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維護;

(六)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義務,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不聽勸阻、制止的,及時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負有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者機構報告;

(七)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七條? 無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管理單位管理的居民住宅區,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簽訂防火協議,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規定和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居民住宅區涉及有關單位的,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八條? 居民住宅區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責任:

(一)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落實管理規約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消防安全事項;

(二)監督和支持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服務事項;

(三)配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負有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九條? 居民住宅區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責任: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約;

(二)配合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

(三)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設備和場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按照規定承擔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的相關費用;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 消防設施

第二十條? 統一規劃建設的農村住宅聚集區編制規劃應當有消防專項規劃的內容,并依照規劃建設消火栓或者消防水池,修建消防車通道。

新建、改建村鎮自來水管網時,應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來水管網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鎮,應當對管網進行改造,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無自來水管網的,可以利用天然水源或者設置消防水池作為消防水源。

第二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區應當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老舊居民小區應當在每棟住宅樓的公共區域配置消防器材。

鼓勵采用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化、智能化技術提升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鼓勵和支持在老舊居民住宅樓的公共部位、群租房等場所安裝火災應急廣播、簡易噴淋、局部應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鼓勵居民住宅戶內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

第二十二條? 居民住宅區的共用消防設施,保修期內的維修、更換等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等費用依法從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沒有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共用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修、更新、改造所需費用,由業主按照約定承擔。

第二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應當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每年至少委托檢測機構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共用消防設施發生故障或者損壞的,應當及時組織維修;因建筑改造、設備檢修等需要臨時停用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第二十四條? 居民住宅區內的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車作業面,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負責檢查、維護;沒有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的,由屬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負責檢查、維護。居民住宅區的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應當設置明顯標志,實行劃線管理,并保持暢通。

第二十五條? 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區應當規劃和配套建設電動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并配備消防器材。

已經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區,由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組織增建、改建電動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并配備消防器材。無物業服務企業和管理人的,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增建、改建。因客觀條件無法在本區域設置集中充電場所的,應當按照就近、便民原則,在居民住宅區附近統籌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

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集中停放場所的管理單位、充電設施服務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充電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示范區消防安全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消防、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城市管理、電力、燃氣等部門開展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及火災隱患整改。

第二十七條? 對影響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相關部門和屬地鎮辦應當制定整治方案,督促有關責任單位和個人采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短時期內難以消除的,應當增設消防水源、配備消防器材、規范管線敷設、開辟消防疏散通道。

第二十八條? 消防、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加強居民住宅區消防監督檢查、火災隱患核查、違法行為處罰、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協作。

負有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機構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需要由其他部門和機構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處理并記錄備案,接受移送的部門和機構應當及時進行處理并反饋處理情況。

第二十九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牽頭推動問題樓盤整改,堅持“依法依規”化解,著力解決配套設施不完善、消防工程未完工等突出問題。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將老舊小區中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力、給排水、燃氣、供熱等老舊管線,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及消防通道、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等優先列為改造內容。

房產服務中心要提高物業服務行業管理水平,整治物業服務領域突出問題,進行信用監管。

第三十條?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消防安全服務中心、各級網格員開展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綜合執法大隊要加大執法力度,充分利用行政執法手段,督促業主或使用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在賦權范圍之內且符合處罰條件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第三十一條?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設置在居民住宅區,并應當與居民住宅區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內的,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設置報警、滅火和疏散等設施,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 按照規定住宅小區應當設置消防控制室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實行二十四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兩名值班人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練掌握火警處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關規定檢查自動消防設施、聯動控制設備運行情況,確保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第三十三條? 居民住宅設置出租用房或者集體活動場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約定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出租人應當保證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承租人應當在其使用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降低房屋消防安全標準。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發現出租房屋存在火災隱患的,應當及時消除。出租人發現承租人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

第三十四條? 住宅局部改造或者內部裝修,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影響其他區域消防設施的使用,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人。

第三十五條? 在居民住宅區敷設電線、燃氣管道和使用電器產品、燃氣用具,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有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發現火災隱患,能夠當場消除的,應該當場消除;不能當場消除的,應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限內消除。在火災隱患消除前,有關責任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居民住宅區實施下列行為:

(一)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等;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三)遮擋、覆蓋消防警示標識、疏散指示標志;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

(五)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或者在室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六)破壞電纜井、管道井的防火分隔或者在電纜井、管道井內堆放雜物;

(七)違反燃氣、電器安全使用規定,安裝、改裝、使用、拆除燃氣、電器設備和用具;

(八)違反規定進行電焊、氣焊、切割作業;

(九)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建筑物外立面進行裝修、裝飾,影響建筑防火、防煙性能和滅火救援;

(十)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

(十一)其他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掃一掃
在手機上打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