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開發區管理辦公室,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
《濟源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審批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5月8日????
濟源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審批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支持農業農村發展,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推進鄉村振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濟源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審批管理,制定本辦法。
一、下列事項適用本辦法
(一)鄉鎮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建設的項目,或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或者以集體土地作價入股等形式共同建設的項目(以下簡稱“事項一”);
(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以下簡稱“事項二”);
列入負面清單的項目不適用本辦法(負面清單詳見附件)。
二、審批辦理用地范圍
濟源市城鎮開發邊界以外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集體未利用地。存量集體建設用地是指“三調”(2019年)以來歷年變更調查數據庫中均為建設用地或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增減掛鉤實施規劃手續的集體土地。
三、規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審批程序
(一)申報資料
1.用地申請表
(1)本辦法事項一,需附以下資料: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查意見及《項目監管協議》、集體建設用地協議書、村組集體表決意見;
(2)本辦法事項二,需附以下資料: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查意見、村組集體表決意見;
2.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文件;
3.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登記賦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權屬調查材料(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或權屬情況說明);
5.平面布置圖;
6.建設項目涉及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需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7.建設項目涉及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需編制《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壓覆采礦權的,建設單位與礦業權人簽訂壓覆協議;
8.法律法規規定其他需要提交的相關資料。
(二)審批程序
1.項目準入。市發展改革和統計局辦理建設項目立項手續,取得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
2.用地申請及項目審查。
(1)本辦法事項一:
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資格初審和監督管理。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建設項目需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集體表決同意,簽訂《集體建設用地協議書》后,由建設項目單位提出用地申請,填寫用地申請表(應明確申請用地的理由、位置、用途和面積)并簽訂《產業發展承諾書》。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對建設項目主體資格、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符合規劃情況、產業準入、投資強度(不低于國家規定行業最低標準)、是否未批即用等內容出具審查意見,并簽訂《項目監管協議》。
(2)本辦法事項二:
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項目資格初審和監督管理。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建設項目需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集體表決同意,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用地申請,填寫用地申請表(應明確申請用地的理由、位置、用途和面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對建設項目主體資格、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符合規劃情況、是否未批即用等內容出具審查意見。
3.勘測定界。根據地理位置圖,用地單位委托有測繪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勘測定界報告書。
4.辦理地災、壓覆礦等手續。涉及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需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涉及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需編制《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壓覆采礦權的,建設單位與礦業權人簽訂壓覆協議。
5.審核報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申報資料齊全的項目,經集體會審后,出具審查意見,上報市政府審批,核發用地批準文件。
四、其它
本辦法事項一的相關規定僅限于我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工業、商業)入市前的過渡期使用,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本辦法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濟源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審批辦理用地負面清單
附? 件
濟源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審批辦理用地負面清單
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
二、涉及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
三、位于各級自然保護區的;
四、不符合村莊規劃的;
五、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產能、列入國家禁止類產業目錄的、污染環境的項目;
六、涉及高耗能、高排放“兩高”項目的;
七、用于商品住宅、別墅等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八、其他相關規定不得在鎮村范圍內選址的工業項目;
九、其他不適用集體建設用地政策的情形。